重庆某车管所员工受贿21万
来自:重庆瑞邦 发布者:admin 发表于:2012-10-29 15: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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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某车管所员工受贿21万元,被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张某在车管所主要负责二手车上户,选发车牌,机动车档案更正,证牌的补发,路桥票录入,车辆年审等方面的工作。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八年间,张某利用其职务的便利,通过段某,周某等人,违规为他人办理十个特殊号牌,总共收取他人贿赂二十一点六万元,其中张某个人所得十六点六万元。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张某因违规为他人办理车牌及收取他人好处费而受到单位行政降级处分,并被调离原单位。二零一一年五月,司法机关正式电话通知张某到案,张某如实交代了受贿的全部事实及经过。近日,重庆市北碚区法院认定张某受贿罪成立,鉴于张某有主动认罪表现,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张某在车管所主要负责二手车上户,选发车牌,机动车档案更正,证牌的补发,路桥票录入,车辆年审等方面的工作。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八年间,张某利用其职务的便利,通过段某,周某等人,违规为他人办理十个特殊号牌,总共收取他人贿赂二十一点六万元,其中张某个人所得十六点六万元。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张某因违规为他人办理车牌及收取他人好处费而受到单位行政降级处分,并被调离原单位。二零一一年五月,司法机关正式电话通知张某到案,张某如实交代了受贿的全部事实及经过。近日,重庆市北碚区法院认定张某受贿罪成立,鉴于张某有主动认罪表现,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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